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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关总署关于启用新版本海关通用业务单证有关问题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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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信息来源: 未知

致:尊敬的客户:

杭州海关通知,根据《海关总署关于启用新版本海关通用业务单证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署财发(2004314号)规定,杭州海关将于20041115启用全国统一的新版海关通用业务单证(即报关单),货主提供的原始报关单必须用有海关编号的新版报关单。已经售出的旧版单证可以延续使用到1115,各有关单位可凭未使用过的旧版单证在11151125凭当时购买的发票到浙江博海信息服务中心换取新版单证。外地客户可至当地海关购买。

 

我司联系人:  黄梅凤        直线:86666214

 

 

 

 

特此通知!

祝!

商祺!

浙江博海信息服务中心地址:杭州市黄龙路7  电话:0571-86666214
 
 发布日期: 2004-11-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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