致:尊敬的客户:
杭州海关通知,根据《海关总署关于启用新版本海关通用业务单证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署财发(2004)314号)规定,杭州海关将于2004年11月15日起启用全国统一的新版海关通用业务单证(即报关单),货主提供的原始报关单必须用有海关编号的新版报关单。已经售出的旧版单证可以延续使用到11月15日,各有关单位可凭未使用过的旧版单证在11月15日至11月25日凭当时购买的发票到浙江博海信息服务中心换取新版单证。外地客户可至当地海关购买。
我司联系人: 黄梅凤 直线:86666214
特此通知!
祝!
商祺!
浙江博海信息服务中心地址:杭州市黄龙路7号 电话:0571-86666214